关于印发2016年“南小杯”江山市少儿游泳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来源:江山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6/7/21
     

各市属学校、乡镇学校、民办学校、游泳培训点:

为进一步推动游泳项目在我市广大少年儿童中的普及和提高,促进游泳项目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3日在江山市城南小学举行“南小杯”江山市少儿游泳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2016年“南小杯”江山市少儿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江山市体育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2日

                                 

  

2016年“南小杯”江山市少儿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山市体育局 江山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江山市城南小学

三、协办单位

江山市飞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3日在江山市城南小学

五、参加单位

各市属学校、乡镇学校、民办学校、游泳培训点

六、竞赛分组和项目

(一)各组比赛项目

14-15岁组男、女:50m蛙泳、25m自、50m自、25m仰;

12-13岁组男、女:50m蛙泳、25m自、50m自、25m仰;

10-11岁组男、女:50m蛙泳、25m自、50m自、25m仰;

9岁及以下组男、女:25m蛙泳、25m自、25m仰、25m自由泳腿、25米仰泳腿。

(二)各组年龄规定

14-15岁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12-13岁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10-11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9岁及以下组: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市在籍在校中小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需提供体检证明,无体检证明不得参赛。

(三)各年龄组均不能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参赛。

(四)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3人,运动员14-15岁、12-13岁和10-11组男、女各6人,9岁及以下组男、女人数不限。

(五)14-15岁、12-13岁和10-11组每人限报两项,9岁及以下组可报三项。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4-2018游泳规则。

(二)视比赛场地情况决定是否预决赛。

(三)打腿扶板由承办单位提供。

(四)打腿项目必须在水中池壁出发,发出信号方能离开池壁,到达终点需手触壁为准。

九、录取名次

各组男、女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并按7、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全部录取,名次计分值不变。

十、报名和报到

1.请各单位于7月22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至[email protected] 。

2.请各单位于8月3日上午8:00到城南小学报到,8:30准时比赛。

3.请各裁判员于8月3日上午7:30前到城南小学报到并参加裁判员会议,8:30准时比赛。

十一、经费

各单位费用自理,承办单位负责工作人员、裁判员等费用。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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