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根据江政办发〔2016〕125号文件通知精神,为使江山市“红盖头·葛饮料杯”第三届工人运动会安全、有序、圆满、成功,经研究决定,在市第三届工人运动会期间开展市工人运动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先进集体20名
2、先进个人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执行本届运动会的总规程,各单项规程和各项竞赛规则。
2、领导重视,发动广泛,组织工作严密。
3、参加比赛项目不少于60%,且符合规程规定的条件。
4、认真对待每项比赛,遵守赛场规则,赛风端正,运动成绩优良。
5、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服从领导,关心集体,精神风貌好,作风正派。
6、对本届运动会有特殊贡献的单位。
7、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重违反大会纪律的代表团,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二)先进个人
1、组织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遵守大会纪律,服从大会指挥,组织工作严密。
3、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认真做好每项比赛。
4、运动队纪律严明,作风正派。
5、做好运动队的组织、训练、参赛工作。
三、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由大会组委会根据各项比赛情况,对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2、先进个人每个代表团各推荐一名,大会组委会根据各项比赛情况,对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3、各代表团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表交体育局办公室。
四、表彰与奖励
凡被评为市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给予表彰。
附:1、江山市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组织先进集体推荐表/ImageFile/file/20161013/20161013131860066006.doc
2、江山市第二届工人运动会组织先进个人推荐表
江山市体育局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