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介绍 信息中心 通知通报 群众体育 竞技体育 竞赛活动 政策法规 健身向导
赛事预告:
江山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的通知
[来源:江山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3-8-21]
    

关于举办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充分发挥已建省级“小康体育村”体育设施的作用,丰富农村人民群众的体育文化生活,促进“中国幸福乡村”建设。根据衢市体群〔2013〕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队,积极参赛。

附件:1.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2.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报名表

 

 

 

江山市体育局          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3821

江山市排舞规程.doc

附件1

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

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江山市体育局 江山市农业与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各乡镇、村

三、协办单位

江山市凤林镇白沙村

四、比赛日程及要求

(一) 第一阶段:村级比赛。由各行政村承办,比赛时可以根据规程,结合实际,进行人员的选拔等。比赛时间:2013年9月10日前

(二) 第二阶段:乡镇级比赛。由各乡镇承办,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比赛。比赛时乡镇可以根据规程,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合方法和规则进行。要求各省级“小康体育村”必须参加。比赛时间:2013年9月15日前

(三)第三阶段:市总决赛。比赛时间:2013年9月23日;地点:凤林镇白沙村。

五、组别及参赛单位

(一)组别:每支参赛代表队男女不限,人数10-16人。

(二)参赛单位:

全市二十个乡(镇)、街道

六、参赛单位(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第一、二阶段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同一行政村常住人口;

(二)参加第三阶段比赛的运动员比赛是同一乡镇常住人口

(注:身份证的住址栏必须是江山市××镇(乡),以第二代身份证住址为准);

(三)在校中小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四)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五) 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保险。

七、竞赛办法

(一)第一、二阶段由主办单位根据报名队数自行决定比赛办法。

(二)第三阶段:市级总决赛比赛

比赛在下列曲目范围中选择单曲或几首曲目连跳。曲目范围:蓝色婚礼、双J探戈、尊巴尊巴、自行车华尔兹  舞动人生  甜美的微笑  爱的力量  警察HIP-HOP、舞蹈地带、来吧大家跳起来、非我所爱、舞动小提琴、多嘎多耶、江南style、台北客家、与你共舞、一起来跳舞、天堂、安的探戈、中国话、斯卡布罗华尔兹、远航、英雄、传奇、阴谋、石头剪刀布、妈妈咪呀、梦想成真、热情原动力、我的英俊男孩、加勒比海盗、砰砰砰、舞动的小提琴、驾起我的帆船、尊巴尊巴、来吧大家跳起来、那人.那爱、爱的力量、原子波尔卡、上海滩、土耳其之吻、嘎嘎女王、我们必胜、怦然心动、动力街舞、巴比伦河、火焰之舞、风中奇缘、离不开我们、比格吉米、玛丽.玛丽、宝莱坞。

(1)单首曲目:必须在一首完整的排舞音乐伴奏下,全体选手从第一个方向开始面对裁判同时完成原舞码中规定的每个方向动作之后,方可在不改变舞码的情况下做队形或方向的变化。比赛中部分队员保持静态动作一次不得超过2×8拍。单首曲目的音乐时间长度为所选音乐本身长度,不得拼接和添加。

(2)串烧曲目:2首或2首以上排舞连跳为串烧。在串烧表演中,每首曲目全体选手必须面对裁判完成原舞码规定的一个方向的完整动作,其余在不改变舞码的情况下进行编排,如遇有AB两段及以上结构的曲目,全体选手须面向裁判组完成主段落的完整舞码,然后在不改变舞码的情况下进行编排,但不能变更节拍顺序。串烧曲目之间衔接流畅、过渡自然。比赛中部分队员保持静态,动作一次不得超过2×8拍。连跳(串烧)曲目音乐时间不能超过6分钟。

(3)统一服装,作品编排要求队型流畅、自然,形体动作优美,给人以美的享受,整个作品队型变化不得少于3次,服装变换以及道具更换时不得随地放在比赛表演区域内(必须放在表演区域以外的场地中)。带跟鞋考虑安全因素,鞋跟高度不得超过三公分,长裙下摆不得超过踝关节。

3、比赛音乐:参加比赛的音乐均由各参赛队自备,并在网上报名时写明参加比赛的舞曲曲名,以MP3格式上传。参赛时各参赛队必须自备备用音乐,备用音乐需刻录在高质量的CD音乐光盘上或U盘上。 

4、比赛场地不小于16×16米。

5、运动员需经裁判长或主持人示意方可入场,入场可以选择动态入场或立定造型开始,可分批上场,但必须同时退场,中途不可上、下场,入、退场必须向裁判员及观众行礼致意。

(三)评分

比赛由各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采用10分制,分值取小数点后3位,比赛参照《2010-2012年全国排舞比赛规则》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裁判长可对出现空翻、抛接、单人过肩托举、叠罗汉等不安全动作、队员人数不符合要求、改变音乐速度及节奏、音乐时间不符合规定和参赛队员比赛中途上、下场等情况逐项扣0.1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决赛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若干名,并分别给予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人民币奖励;

(二)获总决赛冠军的队,将参加衢州市百镇(乡)、千村排舞比赛。

九、报名与报到

(一)第二阶段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0-16名参加比赛。第一阶段比赛可根据比赛方式决定参赛人数;

(二)第三阶段总决赛,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0-16名参加比赛。各参赛队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并符合报名表填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9月17日前将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体育局,联系人:朱峻 电话:4028336   661217 同时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党政办公网。

(三)请各代表队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9:00前到凤林镇白沙报到。

十、资格审查

江山市第一届十镇(乡)、百村排舞比赛组委会将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理。

十一、经费

(一)第一、二阶段比赛经费由各村、乡镇负责;

(三)第三阶段总决赛经费:主办单位负责奖励、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费用,其他费用由各代表队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江山市“中国幸福乡村杯”第一届十镇(乡)、百村

排舞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备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注:1、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16人;

2、第二阶段各参赛队将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10日前寄送到各乡镇;

3、第三阶段总决赛,各参赛队必须采用电脑打印,并符合报名表填写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9月17日前将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市体育局,联系人:朱峻 电话:4028336    661217 同时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或党政办公网。

  公告栏 更多>>
  体育视频 更多>>
  体育社团 更多>>
· 江山市武术协会举行成立大会
· 衢州市老年体协主席联席会议在..
· 江山市“羽协杯”少儿羽毛球锦..
· 江山市举行“篮协杯”篮球邀请..
· 我市举行“江山南方杯”围棋段..
· 我市召开体育社团工作会议
  政策法规 更多>>
·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 全民健身条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 浙江省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
· 浙江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体育公益 更多>>
· 创建无烟环境 鼓励文明健身
· 体质监测健康指南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 隐私申明 | 网站声明 | 后台管理
江山市体育局 版权所有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