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协杯”江山市篮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二0一三年七月至八月在市体育馆或江山中学体育馆举行。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体育局、市篮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各乡镇(街道)、市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四、参加办法
(一)只进行男子组比赛。
(二)考虑到时间关系,本次邀请赛只邀请8支队伍参赛。
(三)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四)乡镇、部门、企业等之间可联合组队参赛,但应明确一个组队的牵头单位。
(五)报名资格
凡在江山工作、学习的江山籍人员(驻江部队服役人员)均可报名参赛,但不得邀请外地人员来江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比赛服,号码为4—15号。
五、竞赛方法
(一)比赛办法视报名情况另定。
(二)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到两队相等,按两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队名次列前。
3、如遇到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数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三)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取前3名,并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奖励。
七、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须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单和相关证件报市体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电话:4028336
2、各队须于7月11日下午3时在市体育馆召开领队会议。
八、经费
(一)各队须交报名费500元。
(二)大会负责奖励、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费用,各代表队参赛经费均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纠纷,特规定如下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赛只能是本地球员参赛。
(二)本地球员的认定:1、凡在江山市学习、工作,且户口、户籍工作关系均在江山市的人员;2、各驻江部队的官兵(不包含临时来江学习、工作的其他部队官兵)。
(三)有外地球员来江参赛的球队一律作弃权处理,取消报名资格。
(四)参赛代表队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队员的身份情况,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从报名到比赛结束均不得弄虚作假,不冒名顶替,不破坏纪律。一旦发现外地队员以本地队员参赛的,当场发现的,取消当场比赛成绩。
(五)成立比赛仲裁小组,成员由市体育局、市篮协、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当参赛队员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仲裁小组进行调查裁定;或由小组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票决,票决后立即生效。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市篮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协杯”江山市篮球邀请赛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领队 教练 联系电话
注:1、本报名表须于7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
2、各队须于7月11日下午3时在市体育局召开领队会议。